【上海财政局】访谈标题:小企业简易会计新模式(2022年10月25日)

访谈时间:2022年10月25日(周二)14:00

访谈嘉宾:李敏

嘉宾简介: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专家

主持人

网友王经理提问: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李敏

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指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九条指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主持人

网友吴杰提问:我国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的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是什么?

李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具体的指导思想:一是立足国情、适应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要求和国际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变化情况;二是尽量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三是让银行等债权人能轻松地看懂小企业的财务报表。 

主持人

网友罗娟提问:小企业会计工作可以一人多岗吗?

李敏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主持人

网友朱小梅提问:小企业可以不设置会计机构吗?

李敏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后的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主持人

网友安安提问: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李敏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的特点是适当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例如,简化了确认收入的判断条件,规定小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而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第五十九条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又如,也没有单独规定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仅将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了投资分类时的主观性等。在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主持人

网友徐先生提问:小企业在财务与税务问题上有些什么的特别考虑?

李敏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指导思想之一就是着眼于会计与税法充分协调,服务于企业纳税和税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和遵从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亮点之一是以税法为导向,在收入、费用的确认上尽量减少或缩小与现行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的项目和内容,甚至部分会计要素核算与计价方法允许完全采取税法规定。 

主持人

网友睿敏提问:小企业可以将公允价值作为记账基础吗?

李敏

不可以。小企业的会计核算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记账基础,没有采用税法上不认可的公允价值为记账基础。

主持人

网友刘慧慧提问:小企业真的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吗?

李敏

是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是说,小企业应当按照税法上实际发生制原则,对所有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在实际发生损失时参照税法有关的认定标准确认资产损失。例如,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主持人

网友一帆提问:会计期末,哪些账目是必须核对一致的?

李敏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主持人

网友戴若轩提问:小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吗?

李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指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主持人

网友小李提问:企业发生的所有税费都可以计入应交税费账户吗?

李敏

可以。应交税费 整合用以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主持人

网友ZHOU提问:小企业可以放弃《小企业会计准则》而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吗?放弃有什么要求吗?

李敏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经选择,不得随意变更。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主持人

网友晴晴提问:请推荐一本小企业核算方面的教材?

李敏

可阅读《小企业简易会计新模式——税法导向与差别会计的应用价值》(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等类似的书籍。

主持人

网友陈旭东提问:企业不管规模大小,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都是一样的吗?

李敏

不一样。小企业应当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7〕21号)。请各小企业参照执行。具体内容与要求可进一步学习《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或阅读李敏主编的《小企业内部控制——自主管控的路径与方法》(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主持人

网友孙会计提问: 财政部关于《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李敏

为了指导小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的《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于2017年6月29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尚不具备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条件的小企业。当然,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企业集团,其集团内属于小企业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也应当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主持人

网友何以秋提问:会计人员可以不办理核算资料移交手续就离开公司吗?

李敏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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