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印花税新政识读15条

1. 理解范围要胆大:凡是有个人签订的“动产买卖合同”,签订各方均不需纳印花税!

2. 免征范围不要扩大: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非个人签订的合同要征

3. 广告合同不纳需谨慎:现填报说明解释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旧条例规定加工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注意只是解释,咨询专家认为还是需要纳的。

4. 股权(相关资产)划拨:征印花税

5. 股权投资:不征印花税。前有总局答复,后有不是转让的理解,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予、互换、分割,证券交易印花税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

6.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征,原来财产租赁合同的列示中没有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7. 合同限书面合同:不包括口头合同,《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 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8. 融资融券:不纳印花税

9. 反避税:没有,不排除有滥用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10. 印花税核定方式计算:之前各地大量搞,现在要陆续废了

11. 以物易物:合计计算,《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虽然废止了以货换货的计缴办法但是逻辑上是不变化的

12. 二手动产买卖:过去不征,现在要征

13. 技术合同:仍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适用,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4. 提前明确很关键:增值税税额、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

15. 总分、分分交易:虽然可以开具发票列销售收入,但可以不征印花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提出过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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