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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1 你公司2020年12月7#凭证记载支付服装等费用30,004元(实为购买购物卡款项)

    ,你公司少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6,000.8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4 ] [ 点击量 : 747 ]

  • 352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强化政治监督 联动调研破解难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将一份关于税务稽查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调研报告推送至各省级税务机关。这是重庆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对近年来税务稽查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进行系统分析后形成的调研成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75 ]

  • 353 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拟依法强制执行

    按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缴纳税款140,480.00元,罚款84,288.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43 ]

  • 354 个人经营医院未全额纳税认定偷税处理

    徐*宏名下的医院2021年至2022年期间取得医疗服务收入未以实际发生的经营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实际经营收入大于申报收入,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37,066.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行为属于偷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65 ]

  • 355 股东将购买手表、珠宝、手袋、家具等个人消费品,在公司报销,应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取得股息红利未申报个人所得税(1)2020年~2022年,你将购买手表、珠宝、手袋、家具等个人消费品,在成都*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销,取得收入563,200.00 元,作为上述公司的股东,应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计算,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36,022.00元(其中:2020年32,100.00元、2021年82.00 元、2022年3,84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468 ]

  • 356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发出货物,应确认应税收入

    1.增值税2018年至2023年,诸城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将产品销售给四川子童香料有限公司等客户,货物已经发出,收取的货款6091829.00元(含税)未计收入也未申报纳税(其中通过公司账户收取1378600.00元、通过个人账户收取4713229.00元),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征税费。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38 ]

  • 357 根据执行裁定书,房产已裁定归属变更,需办理纳税申报

    事由:依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3执恢98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你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户房地产归唐*玲所有。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28 ]

  • 358 【重来】根据上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撤销原税务稽查结论,变更检查人员

    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稽查结论》(*税一稽结〔2023〕5号),继续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变更为吴*、李*晗。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640 ]

  • 359 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本次稽查暂不进行税务处理

    本次检查仅针对发票协查函涉及的20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核实,由于主管税务机关已于2019年7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上述检查过程,暂未发现问题,待以后有线索再另行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85 ]

  • 360 提供资料不属实,未按未满两年征收税款,不应享受税收优惠

    纳税人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出售位于吉林省大安市房屋编号为 5-5-*-102、建筑面积为 86.01 的房产一套,因提供资料不属实,未按未满两年征收税款,不应享受税收优惠,少缴纳增值税税款 7228.95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506.03 元、教育费附加 216.87 元、地方教育费附加 144.58 元、合计少缴纳税款捌仟零九十六元四角三分(8096.43 元)。限 2018 年 10 月 15 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99 ]

  • 361 【税务事项通知书】你存在以前年度代开发票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存在以前年度代开发票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相关规定,限你于收到本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各税种相关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据此我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纳税申报事宜,逾期不更正申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16 ]

  • 362 依据法院裁定确认虚开,税务处理决定书进行事实认定

    你单位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2份,是以虚开发票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本质上并没有增值税应税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你单位上述开具给苏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2份,金额3952118.17元,税额434733.03元,价税合计4386851.2元,定性为虚开。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27 ]

  • 363 脱离税务机关监管: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为空号、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已停机

    以上情况表明:你单位属于走逃(失联)企业,2023年11月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4份,存在虚假纳税申报以及不纳税申报等情形,注册地无法提供发票开具的服务项目,属于虚假注册骗取发票的暴力虚开公司,因此你单位与受票企业的交易不真实。涉及发票明细如下: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50 ]

  • 364 现在的风险研判有虚就好查:进销不匹配,不符合经营常规

    通过江苏税务风险管理平台查询,你单位2020年向下游开票非常集中,而且几乎都是顶格开票。你单位2020年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20年10月、11月,共向下游开具1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作废发票),金额合计9926763.19元,税额合计1290479.11元,价税合计11217242.3元。2021年8月20日注销。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39 ]

  • 365 非常详实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认定超过五年追征期的补缴税款不再追征

    1.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对你单位接受连云港市*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号码为00891869-00891871金额为299004.42元,税额为38870.58元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8号)第九条之规定,应补缴税款38870.5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上述应补缴的税款38870.58元已超过五年追征期,对上述税款及滞纳金不再追征。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37 ]

  • 366 虚开金额58945851.75元,税额9431336.25元,罚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 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 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 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拟处罚款60,00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206 ]

  • 367 未开票收入未纳税,查出来了:各小区门口代销给零散客户、平价转让给其他个人

    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应纳税款,是偷税。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60%罚 款计158639.81元,拟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60%罚款计158639.81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11 ]

  • 368 【清华法学】张明楷: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造

    强烈推荐拓展理解思路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358 ]

  • 369 从虚开专用发票罪到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罪,无车承运平台的虚开风险

    二审法院认为,沈氏公司开发补录功能是以经营网络货运为名,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实。鉴于目前并无证据证实其确切明知受票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为了骗抵税款,与受票企业有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抵国家税款的共谋,对沈氏公司不宜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最终改判沈丽军等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改判沈丽军有期徒刑10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365 ]

  • 370 看来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是个“好”办法?

    4.企业相关账本和资料都无法找到,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因此按核定征收补征企业所得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 点击量 : 145 ]

  • 371 收到款项后向实控人母亲转账699万多元,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8月23日常德*贸易有限公司中标湘雅常德医院1470nm激光、钬激光、麻醉机、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等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总价款725万元。常德*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款项后陆续向诸*母亲刘美华转账6994000元(2018年9月30日2000000元、2018年12月3日3545000元、2019年9月30日499000元、2019年10月8日580000元、2019年12月12日8000元、2020年12月15日200000元、2020年12月16日162000元),而实际受益人为诸*,取得收入后诸*未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96 ]

  • 372 电话不接玩失踪,那就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的规定,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为465449.08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402 ]

  • 373 个体工商户年收入超500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查账征收

    这个金额应是查账征收了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419 ]

  • 374 【核定】发现你(单位)开发的*工业园项目符合核定征收条件

    发现你(单位)开发的*工业园 项目(项目编号:* )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本机关决定核定征收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理由如下: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214 ]

  • 375 【税务处理决定书】你单位是假借他人身份证件成立并控制的公司之一

    经查,你单位是詹*假借他人身份证件成立并控制的公司之一,詹*为你单位的实际控制人。2022年4月18日,詹*为非法牟利,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你单位等空壳公司为他人虚开发票,其中以你单位名义向河南艾简建材有限公司开具3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代码:050002000213,发票号码:13923597-13923599,发票金额265752.21元,税额34547.79元;向武汉瑞宏拓源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开具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5000204130,发票号码:09387986-0938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81 ]

  • 376 追缴税款324.04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158.84万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经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4月01日至2019年07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24.04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22 ]

  • 377 你(单位)被举报取得收入未进行申报纳税

    你(单位)被举报取得收入未进行申报纳税,我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自开业后未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和纳税申报。现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7月19日前,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纳税申报和按规定开具发票,逾期未办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28 ]

  • 378 检查人员未能查实你公司已将上述10份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成本列支

    特别是没有资料提供的时候。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21 ]

  • 379 第三方支付不适用现代服务业的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需补缴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已享受的进项税加计抵减及相关滞纳金

    不是现代服务吗?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253 ]

  • 380 对外虚开专用发票,税额12.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

    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份,金额110.30万元,税额12.13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216 ]

  • 381 上市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以及其他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500余万元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4 年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以及其他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5,827,781.62 元(数据未经审计)。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84 ]

  • 382 【未过追溯期】罚款567万元,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具有连续状态的偷税行为,追究时效应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按照检查情况计算,你单位少缴营业税11,169.26元、增值税3,060,726.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5,032.71元、企业所得税8,056,921.37元,多退留抵退税13,380.55元,共计少缴税款11,357,230.25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50 ]

  • 383 司法鉴定丨当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呈堂证供”,如何辨别真伪?

    司法鉴定丨当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呈堂证供”,如何辨别真伪?京司观澜 2024年07月12日 15:15 北京随着人们广泛使用微信沟通交流微信聊天记录也逐渐成为“呈堂证供”当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法庭关键证据如何辨别其真伪观澜君特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家为您揭秘案情回顾2022年,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当事人双方各自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不一致,为辨明真伪,法院特委托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23 ]

  • 384 【送达公告】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给予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税稽公字〔2024〕*号发布时间:2024-07-09 09: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长春市**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稽罚告〔2024〕**号)(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20 ]

  • 385 【税务处理决定书】取得虚开专票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应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送达福州****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56分 来源: 福州税务福州****贸易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一稽处〔2024〕**号),由于你公司纳税人实际走逃(失联),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96 ]

  • 386 【税务处理决定书】涉嫌暴力开票,价税合计2499416.07元

    关于送达福建***建材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55分 来源: 福州税务福建***建材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一稽处〔2024〕**号),由于你公司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实际走逃(失联),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62 ]

  • 387 【税务处理决定书】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拟处1倍的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

    关于送达福州**贸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13分 来源: 福州税务福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稽罚告〔2024〕**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14 ]

  • 388 【税务处理决定书】暴力虚开,公司走逃(失联),未签字确认

    关于送达福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55分 来源: 福州税务福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一稽处〔2024〕**号),由于你公司走逃(失联),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97 ]

  • 389 【税务事项通知书】涉税相关事项未尽事宜调查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科技园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发布时间:2024-07-11 14: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税通〔2024〕*号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事由:涉税相关事项未尽事宜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你公司涉嫌存在涉税相关事项未尽事宜,请你单位予以配合,接受询问。国家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288 ]

  • 390 【告知书】取得贷款利息收入,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行为处以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稽罚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7-11 09: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稽查局祝**(纳税人识别号:略):对你(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民强路********)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4年8月19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287 ]

  • 391 【检察日报】向冒名登记“空壳公司”开战——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促进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治理

    向冒名登记“空壳公司”开战——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促进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治理郭荣荣江苏某建设集团名下突然多出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还涉及民间借贷等多种纠纷,建设集团因要连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浙江的王某身份证遗失后,被他人冒名登记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王某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该公司欠债不还,王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中,这种被“冒名”的事格外令人烦心,尤其是冒名者涉嫌违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99 ]

  • 392 【中国税务报】为何这家药企广告费用寥寥

    为何这家药企广告费用寥寥2024年04月23日 版次:06 作者:融亦 吴奇儒 陈一萍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根据税收风险分析时发现的企业费用疑点,对D药业公司实施税收核查,确认该企业因对税法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下简称广宣费)税前扣除规定理解有误,导致核查年度企业错误列支广宣费,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坪山区税务局依法要求D药业公司调整税前列支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作出补缴企业所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55 ]

  • 393 虚开发票罚款:你单位为了取得银行贷款,需提供经营业务的发票银行才能发放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314 ]

  • 394 你公司共开具上述农产品收购发票93份,价税合计7,902,562.40元,又将货款回流至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配偶名下,完成资金回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89 ]

  • 395 同时对相关问题向你单位加油站站长王*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聂荣县*加油站违法行为已构成偷税,由于加油站实际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我局的检查工作,能及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主动提交自查报告,不存在拒绝、阻扰检查的情形,故对你单位上述问题造成少缴增值税84788.31元(包含留抵退税缴回6200.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66.82元、个人所得税85584.43元,处不缴少缴的税款0.6倍罚款,即罚款104423.74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13 ]

  • 396 根据从公安部门取得的你单位每日销售油品数量数据,结合从中石油部门取得的油品价格信息表,查出少缴税款

    根据从公安部门取得的你单位每日销售油品数量数据,结合从中石油部门取得的油品价格信息表,经纳税人核对确认后发现你单位2020年1-12月少确认销售收入419.83元、2021年1-12月少确认销售收入286,824.73元、2022年少确认销售收入472,767.44元、2023年少确认销售收入115,376.33元,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 点击量 : 100 ]

  • 397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3年1月)

    2023年1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09时22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税?答: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 点击量 : 101 ]

  • 398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3年2月)

    12366问题集(2023年2月)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17时59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 点击量 : 84 ]

  • 399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3年3月)

    12366问题集(2023年3月)纳税人享受车船税优惠,需要备案吗?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16时52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一、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 点击量 : 72 ]

  • 400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3年4月)

    12366问题集(2023年4月)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16时21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 点击量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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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团队在行动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2024年05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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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我们就大湾区相关税收政策适用、IPO前内控核算梳理、税务风险信息化系统应用、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参与、境内外金融产品场景适用、法律思维植入税务服务的案例应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横向拓纬案例研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的服务提供等,法税伙伴们进行了广泛的、深度的交流。

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了研判与诊断,于无解中找到可能,于可能中创新价值。

融合,更好!

2024年4月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相结合,我们融合了稽查(检查)征纳双方与律师法律方式与保障方面的内容,全方位的、多视角的、深度专业与实践的分享,让我们的法税办公室伙伴、同行伙伴深度受益。

2024年3月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3月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从三方(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机关、法院)与三事(票、税、证)入手,结合执行异议、包税诉讼、法拍房卖方税(不缴)过户、抵债房过户等事项,律师伙伴、税务专家、金融机构等伙伴,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行业内高手专家分享,业内创新与领先。

2023年12月16日

2024年5月,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就当下涉税争议盲区、争议点、避税或偷税的认定等进行案例研讨,并就相关涉税检查案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2024年05月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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