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300133.SZ)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半年报,披露3家设立于新疆的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9年为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免税第五年,2020年是适用了地方留成部分免征的15%优惠税率,2021年起均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公告 | 具体事项 |
《2021年半年报》(2021-08-27) | 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企业标准,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20年年报》(2021-04-26) | 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根据《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
《华策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0-10-30)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的规定,主营业务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的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橄榄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全景可以传媒有限公司及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19年为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免税第五年,霍尔果斯全景可以传媒有限公司免税第四年,霍尔果斯橄榄影业有限公司免税第三年。 |
资料来源:公告、大力税手整理
《华策影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08-27]详细披露如下: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象山时代金球影院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华策金球影院有限公司 | 20% |
福建福鼎时代金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华策金球影院有限公司 | 20% |
深圳时代金球影城有限公司 | 20% |
衡阳县时代金球影业有限公司 | 20% |
南充金球影城有限公司 | 20% |
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景宁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5% |
景宁华策影视有限公司 | 15% |
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 | 15% |
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 | 15% |
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5% |
杭州华策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华策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 16.5% |
华策影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16.5% |
华策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克顿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 8.25%/16.5% |
华策影业(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创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6.5% |
创艺媒体营销有限公司 | 16.5% |
霍尔果斯橄榄影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
3.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企业标准,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附:《华策影视:2020年年度报告华策影视(300133.SZ)》【2021-04-26】详细披露如下:
6.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根据《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华策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华策影视(300133.SZ)》【2020-10-30】详细披露如下: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文件的规定,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按此规定,发行人子公司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转让电影版权收入免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按此规定,发行人子公司西安佳韵社、南充金球影城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17〕13号)的规定,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可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景宁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景宁华策影视有限公司享受注册地优惠政策,自发生销售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为可以文化和景宁克顿传媒享受税收优惠第二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的规定,主营业务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的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橄榄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全景可以传媒有限公司及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19年为霍尔果斯华策影视有限公司、喀什金溪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免税第五年,霍尔果斯全景可以传媒有限公司免税第四年,霍尔果斯橄榄影业有限公司免税第三年。
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上述发行人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发行人将面临税收负担加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