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税四期,之前大家屡有探讨,多是诱惑培训之类的说法,但现在,它正在路上了,最大的功能在哪里,当然是聚焦于风险的提前防控。如文中所提到的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数据自动获取与计算上,解放了很多人的工作与繁杂查询的成本,不失为税字税收服务的重大进步,这比之前的12万元申报进步多了。它把个人的综合所得类型范围进行了统计,但对于当下的多种形式的个人“雇佣性服务所得”,没有进行有效的预警统计与管理。

还有个税系统也实现了经营所得的汇总,但它更多地是以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主体后申报的经营所得的汇总汇算清缴补退税,对于个人主体其他经营类的所得(或被包装成这类所得),还有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形式,据了解并没有实现汇集,但既然申报过纳税数据,系统当中是有此数据的。

说起个人一人式的所得情形,比如:

一是,它没有统计个人通过委托代征以征收率征收的个人工作性所得,而不是灵活性工作或接单式工作所得,这里应有体系化的数据分析与警示,这里主要是通过灵工平台进行的(包括个人或个体户形式),可以结合业务进一步分析,比如餐饮行为、比制造行业等;

二是,它没有统计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服务关系与雇佣关系两种形式从一个单位或集团取得所得的风险管理,特别是从当法人或出资人的单位取得的所得的情形;

还有,三是,它没有对财产转让所得等其他所得进行数据取得,尽管没有汇算清缴,亦需要进行延伸此管理功能;

四是,有综合所得没有申报,支付方亦无扣缴此为私下结算的,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有效手段去发现实现催缴,这需要掌握资金流向来实现,估计不是短期内能实现的;

五是,有的人可能设立了较多的个体户或其他个独等主体,为了实现核定个税的目的,尽管实现了年度的汇缴统计与推送,但这个也可以进行有效地分析的,适当的反避税一下也未尝不可。

总之,对于高收入群体人员的数据归集与智能风险管理,既然被“盯上”了,那么,风险不来就是太幸运了,合规意识与规划,需要与时俱进了。

附 王军局长在第50届SGATAR年会上的发言(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 2021.11.17

深化亚太税收合作 共绘数字发展蓝图——王军局长在第50届SGATAR年会上的发言

(2021年11月16日)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局长、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荣幸在相隔两年之后,与SGATAR的朋友们相聚“云端”,共商税收征管数字化未来。刚才,我们欣赏了主办国墨香韵长的文化表演,欢迎了新成员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加入,分享了亚洲开发银行行长浅川雅嗣先生的演讲,我受益匪浅,也非常期待接下来几位参会代表的精彩发言。

当今时代,数字经济发展之快、辐射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数字技术在国家治理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用和应用。这次会议以“税收征管数字化的未来与挑战”为主题,可以说是恰逢其时、非常必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于去年底制定并于今年3月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绘就了数字化背景下智慧税务建设的宏伟蓝图。按此要求,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召开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的《税收征管3.0》中先进理念,我们提出建设“金税四期”的设想,开启了依托“金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之路。借此机会,我与大家分享一下中国在这方面的实践和愿景规划。概括起来讲,就是围绕构建智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

所谓“两化”,就是指构建智慧税务,有赖于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在数字化升级方面,我们以正在推进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为突破口,将各类业务标准化、数据化,让全量税费数据能够根据应用需要,多维度适时化地实现可归集、可比较、可连接、可聚合。在智能化改造方面,我们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实现数字化升级后的税费征管信息,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并通过其反映现状、揭示问题、预测未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防范化解征管风险,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我国流传着“下医治已病、中医治欲病、上医治未病”的理念。意思简而言之就是最智慧的医生总能在病情未萌发前就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我们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也是要不仅能及时发现已有的税收征管风险,还能提前揭示出税收征管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仅能及时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提出来的需求,还能精准分析和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潜在的需求。

所谓“三端”,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形成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金四”将基于全局视角建设云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成覆盖税收征管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主体的一体化应用平台,全方位汇聚各类内外部标准化数据,从而实现税收工作的提质增效。

在纳税人端,通过打造“一户式”和“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现每一户法人和每一个自然人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比如,企业发生交易开具了发票,相应的发票信息同时进入交易双方的内部系统及“金四”系统,我们以此为基础将各种信息以纳税人缴费人为单位进行“一户式”实时归集和分析,既可感知风险并自动预警,还可深度把握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需求,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税务人端,通过打造“一局式”和“一员式”应用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五级税务机关和60多万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可分别按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员工进行智能归集和智效管理,智能推送工作任务,从而大幅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在决策人端,通过打造“一览式”应用平台,实现对征纳双方、内外部门数据,可按权限在不同层级税务机关管理者的应用系统中进行智能归集和展现,为管理指挥提供一览可知的信息,促进提升智慧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所谓“四融合”,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一是实现算量、算法、算力的“三算”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信息系统建设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以规模大、类型多、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为算量,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力争创造先进的算法标准,持续加强算力建设,从而构建一个集超级算量、智能算法、强大算力为一体的“智慧人”,通过方方面面数据的捕获和充分流动,及时感知执法、服务、监管各个领域的业务需求并灵敏地自动作出反应。对此,我们已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了成功尝试,效果非常明显。

二是实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的“三能”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内部运行方式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通过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的驱动作用,不仅可以实现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融合升级和优化重构,而且能够推动税务组织体系的横向集约化、纵向扁平化,使税务部门的组织职能划分更加明确清晰、岗责设置更加科学精准、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高效,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和服务工作的需要。比如,我们将着力构建“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的闭环机制,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前后台、各环节、全链条、上下级有机咬合和智能防控。

三是实现税务、财务、业务的“三务”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将征纳双方的“接触点”由过去的“有税”后才关联、现在的“涉税”即关联,发展到下步“未税”时就关联,使税收规则、算法、数据直接融入纳税人经营业务中,伴随着每一次交易活动自动计算纳税金额,从而大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还将促进企业财务部门和业务经营部门据此强化统筹管理、优化发展规划,使企业的财务和税务从事后反映经营结果的“后视镜”,变成事先服务经营决策的“望远镜”。

四是实现治税、治队、治理的“三治”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在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基础上,将内控监督规则、考核考评标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联动监控,大幅增强带队治税的税收治理效能。同时,还将通过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通过深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及时的决策参考,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女士们,先生们!

在今年10月召开的G20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应提升全球发展的公平性、有效性、包容性,努力不让任何一个国家掉队。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税收在国家乃至全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此,我提出如下几点倡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合作,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税务力量。二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合作,更好适应数字化时代给税收征管理念、方式、手段带来的革命性变革。三是进一步拓展能力建设合作,推动亚太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整体提升。

女士们,先生们!

这次会议的主席国日本有句谚语:只扇动一只翅膀是飞不起来的。让我们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SGATAR成员团结合作,抓住数字时代改革机遇,共同应对新冠疫情挑战,共同开拓亚太税务合作发展之路,共同打造并舞动数字化税收征管的“金色翅膀”,为世界经济早日复苏和全球经济治理作出我们税务同仁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