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603879.SH)于2021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与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部分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泉州永悦新材料”),“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拟划转的资产总额为25,687.5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9.31万元,账面净值为24,568.22万元。”本次划转系永悦科技以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对泉州永悦新材料履行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泉州永悦新材料按接受投资(增加实收资本)处理,超出泉州永悦新材料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其资本公积。公司称,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2021-11-19】详细披露如下: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悦科技”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与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部分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永悦新材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划转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划转概述

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对公司的业务资产架构进行优化调整,使公司生产组织更加顺畅、管理系统高效运转,公司拟以2021年9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向全资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划转公司拥有的与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部分负债,并以该部分划转资产作为对泉州永悦新材料注册资本的实缴,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其资本公积。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划转的具体内容

(一)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83130113U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36,231.444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翔

经营范围:合成树脂的研制与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8TEL7D2K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41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伟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3、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泉州永悦新材料是划出方永悦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泉州永悦新材料100%的股权。

(二)资产划转范围及基准日

公司拟将与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及部分负债按照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拟划转的资产总额为25,687.5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9.31万元,账面净值为24,568.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金额

应收账款

15,439.46

预付账款

359.95

其他应收款

781.08

存货

2,416.63

其他流动资产

78.70

流动资产合计

19,075.82

固定资产

4,652.03

无形资产

1,436.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2.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11.71

资产合计

25,687.53

应付票据

168.31

应付账款

42.74

合同负债

154.95

应付职工薪酬

108.50

应交税费

10.89

其他应付款款

614.14

其他流动负债

10.68

流动负责合计

1,110.21

递延收益

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

非流动负责合计

9.10

负债合计

1,119.3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划转资产权属清晰,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资产划转方式

本次划转系永悦科技以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对泉州永悦新材料履行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泉州永悦新材料按接受投资(增加实收资本)处理,超出泉州永悦新材料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其资本公积。

(四)职工安置

资产划转后,涉及各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内部机构,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员工用工方式不变,劳动关系继承,工龄连续计算。人员接收公司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有关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

(五)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公司将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划转若涉及第三方同意、批准,公司与泉州永悦新材料将共同促使获得该等同意和批准。此外,就公司资产划转前已签订的与划转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相应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专属于上市公司的协议、合同不在转移范围内,仍由上市公司继续履行。

(六)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事宜,仅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权属的重新划分,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也不涉及资产的处置,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能力,未改变被划转资产的经营实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

2、本次划转涉及的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相关协议主体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对方的同意与配合,在未取得同意前将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不一致。

3、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