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讲案例”,第十期来啦!

阳江税务 2020-06-23 21:39 发表于广东

⑩公职律师讲案例

税收滞纳金常常伴随着税款追缴一并实行。在实践中,由于涉税违法行为的稽查难度较大,许多案件都是时隔多年才被查实,进而出现税款滞纳金超出税款本金的情形。自 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施行之后,对于税收征管中加收的滞纳金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法》还是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理论界及实务界的争议一直存在。  

本期案例来源于(2013)穗中法行初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公职律师围绕税收滞纳金能否超出税款本金该争议焦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让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税收实务中如何加收税收滞纳金有更准确的了解和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