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讲案例”,第四期请收好!

阳江税务 2020-04-24 20:20 发表于广东

④公职律师讲案例

程序正义不仅是实现税收法治的手段与工具,而且程序正义本身具有独立的形式价值。税务文书的送达是税务机关履行税收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文书未遵循法定程序送达的,将会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在文书送达过程中,公告送达是兜底的送达方式,我们应该审慎采用。执法程序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是衡量税务机关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本期案例来源于(2014)穗中法行终字第1446号行政判决书,公职律师围绕税务文书送达的有效性的探讨这个主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让基层税务人员对各种文书送达方式有更清晰的认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